南昌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发布日期: 2020-11-24 10:48:36 来源: 南昌晚报

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南昌市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全面取消在我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据介绍,自《意见》下发之日起,南昌市全面取消在我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允许在我市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全面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将坚决破除妨碍各类人才和人员在城镇地域间自由流动的政策限制和障碍,为我市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通过“政策放开、分类登记、消化存量、引导增量”的方式,积极引导在市区和城镇地域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有意愿的常住人口落户。

同时,通过落户城镇政策全面放开、审批权限直接下放、办公流程模式再造等方式,简政放权,优化流程。(首席记者高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