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发布日期: 2020-11-30 09:23:18 来源: 中国建设新闻网

河南省汝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此次行动整治对象为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销售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整治内容共15项:

销售现场未按要求规定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动态楼盘表及行政主管部门提示牌、前期物业、代理销售机构中介备案证和委托代理证明文件等内容进行公示的;

以欺骗诱导手段收取业主购房定金、押金不开具正规收据且不退还的;

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充卡、吸收会员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

未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私自收取业主任何形式的定金、订金、排号费等售房款的;

未按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

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

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

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

以任何形式将未经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强制交付给业主的;

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将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销售宣传的;

在房地产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入学、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办理房贷等事项的;

在办理房贷、不动产证时强制交给中介公司办理的;

其他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

此外,该局在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存在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责令限期改正,整改到位前暂停网签;对于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抄送工商、国土资源、物价、金融等监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