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养老金调整 保障好相关群体的待遇水平
发布日期: 2020-12-08 11:22:00 来源: 综投网

疫情影响下,上海出台了社保费减免政策,这会不会降低市民的民生待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永峰在今天上午的“2020上海民生访谈”中表示,按照中央保基本民生的要求,要切实保障好相关群体的待遇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上海已连续27年上调养老金计发标准,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海又率先落实国家规定,继续上调养老金,于5月18日对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

同时他透露,本市将从7月1日起调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包括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等。

经市委、市政府决策,自今年7月1日起,本市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15元调整到1895元,增加80元。具体调整为:

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895元/月;

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516元/月;

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240元/月。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为保障工伤人员及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水平,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同时兼顾同历年增长水平的平衡及今后待遇增长的可持续性,本市继续按照国家确定的调整机制,自1月1日起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待遇进行调整。其中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增幅为6.5%左右,生活护理费增幅约为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