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汽车消费税政策 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发布日期: 2020-12-21 10:30:55 来源: 南方财富网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对于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的税率为5%。汽车消费税是价内税,是针对厂家征收。

2008年政策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13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通知表示,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 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新税率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乘用车消费税税目税率税目税率 排气量在1.0升以下的1%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的3%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的5%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的9%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的12%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的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40%●汽车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x消费税率÷●征收消费税的车辆:除了残疾人专用的车辆都要征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