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须治理 努力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发布日期: 2021-07-29 15:50:52 来源: 山西日报

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笔者认为这一行动意义重大。

数据显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连续6年保持在97%以上,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但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在部分地区、部分品种上依然存在。而农药残留超标就是其中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因此要迎难而上,守底线、保安全,用心用力解决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尽快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短板,努力让老百姓吃得安全放心。

为此,笔者建议:一是严格农药审批准入,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农药是农业的重要投入品,其质量好坏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网络销售、游商小贩流动兜售假劣农资等问题时有发生,既坑害了农民,也给质量安全埋下隐患。要在分期分批淘汰现存的10种高毒农药基础上,严格农药审批准入,加大质量监测力度,重点监测隐性添加等问题;管控流通渠道,对限用农药严格实施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尤其要健全农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让来源可追、流向可查、使用有档。

二是规范农药使用,落实“禁用药物不能用、常规药物不乱用”。这是解决农药残留问题的一个关键。首先要加强对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使其知晓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规定。更重要的是,应推动种植方式转变,调整区域布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进标准化生产,这是从总体上减少农药使用的途径。鼓励有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应用良好农业规范,实施风险关键点控制,电子化记录用药情况,这是规范农药使用的现实途径。

三是推进准出准入衔接,努力做到“不合格无上市”。目前,全国正在全面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涉及的每个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加强自控自检的基础上开具合格证,做到农产品产地带证上市。各地要健全监管网络,充实乡镇监管站和村级协管员,为实现“乡镇有人管,村里有人看”的监管体系全覆盖提供人力支撑,解决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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