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海鲜店销售的虾存在重金属污染 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予以查处
发布日期: 2021-12-02 14:32:03 来源: 海南特区报

近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罐头、酒类等13大类食品共638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整改。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万宁长丰林妹蔬菜摊点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规定。

万宁广百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角(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东方市第三农贸市场林丽君摊位(24号/26号间)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龙华区符永菊水产品摊销售的罗非鱼,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洋浦蔡记活鱼海鲜店销售的泥鳅(淡水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乐城利万嘉副食商行销售的黑芝麻、乐东佛罗伟业百货商行销售的黑芝麻、东方八所厚兰调料店销售的色选黑芝麻和万宁广佰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澄迈长安莫氏榨油坊销售的散装压榨一级花生油,检验项目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重金属污染问题

洋浦彩金野生海鲜店销售的大曲(皮皮虾),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儋州那大兆鼎副食店销售的辣椒粉,检验项目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屯昌屯城刘超粉皮店销售的河粉,检验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记者林道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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