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 培训费基准价上浮不得超过10%
发布日期: 2021-12-27 14:44:33 来源: 海南特区报

为进一步规范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坚持教育公益属性,有效减轻家庭教育支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近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明确了我省部分市县(不含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试行)相关事项。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接受培训者收取培训费。线下培训班型分为10人以下、10人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培训费基准价分别为25元/课时·人次、10元/课时·人次、7元/课时·人次。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各培训机构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本标准所指线下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进行折算。此外,全省无经过审批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场所、收费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招生简章、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公开。培训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所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预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记者钟起的林文星)

新闻资讯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