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集中上牌 那么过渡期临时号牌如何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2-30 13:48:01 来源: 海口日报

电动自行车如何登记上牌、上牌是否收费……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政策解读,并公布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操作流程。

元旦起集中上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2022年3月15日之后购买的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称,车辆所有人可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登录“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自助在线预约,就近现场办理登记上牌。车辆所有人也可到各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的登记(代办)服务点办理登记上牌。

网上预约登记上牌的办理流程为:关注“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根据提示录入信息、采集照片,提交信息→后台审核完毕后通过系统选择就近上牌服务网点和预约上牌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前往服务点交验车辆,领取号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行驶证。

此外,群众可以到登记(代办)服务点现场办理登记上牌,具体流程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工作人员审查材料、核验车辆,符合规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顺序发放号牌,系统审核后自动生成电子行驶证。

实行免费登记上牌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号牌号码为7位数字。电动自行车号牌底色为绿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过渡期临时号牌底色为蓝色,字体和框线为白色。号牌号码将按照业务办理先后顺序由系统顺序生成,依次发放。

“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实行免费登记上牌。”周平虎表示,严禁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严禁借机搭车收费、变相收费、违规收费。群众发现违规收费问题的,请及时举报投诉,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周平虎介绍,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所需要的手续包括:产品合格证;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代理人代理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群众购买的获得CCC认证证书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如合格证或销售发票等证明、凭证丢失的,应向销售商申请补办;群众购买时间较长的旧标准电动自行车或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如果合格证或销售发票等证明、凭证缺失丢失的,可提交《电动两轮车来历承诺书》,承诺相应事项后办理。

海口已上牌无需再上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分三种情形: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且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不符合上述两类情形的电动两轮车,也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的,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2022年3月15日起,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两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周平虎表示,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上牌:车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与车辆信息不符的;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的铭牌、整车编码或者电动机编码被篡改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

据了解,海口、三亚已经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重新上牌。

未按预约日期登记上牌咋办?

答:预约日期过期后系统将自动失效,需通过“海南交警”微信公众号链接进入“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重新预约登记上牌时间。

过渡期临时号牌如何规定?

答:《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前已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应悬挂过渡期临时号牌,按照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如何判断悬挂哪种号牌?

答: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够人力骑行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没有脚踏骑行功能,不能够人力骑行的,不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备案,悬挂过渡期临时号牌。此外,属于摩托车的,应当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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