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入推进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 2022-05-06 10:54:15 来源: 扬子晚报网

记者5日从江苏省应急管理厅获悉,自5月3日起,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省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视频调度会议以来,江苏省正全面深入推进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工作。

4月29日12时24分,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安委办、住建厅迅速行动,于5月1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安全知识科普、事故警示教育、问题隐患有奖举报等工作。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江苏迅速有力开展以用于经营性质的自建房为重点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此次排查关键工作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防控,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突出重点排查对象,排查对象主要针对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多合一”自建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已开复工企业项目员工集中居住的房屋,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人员密集型场所等。

在把握重点整治工作内容上,主要在房屋结构安全上,聚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和空间布局、违法“改扩建”用于生产经营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逐一核查项目审批手续,切实摸清建筑基本信息;在房屋消防安全上聚焦安全用电用气,重点关注燃气安全,加快推进城镇燃气老旧主管网更新改造,加速整合小散瓶装燃气企业,经营性场所安装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要防止因随意覆盖杂物或产品本身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影响装置正常使用。

在狠抓分级分类处置工作方面,排查后经鉴定需要整治的隐患建筑要在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的前提下,组织制定隐患建筑整治“一案一策”,该停用的停用到位,该加固维修的加固维修到位,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到位。用作经营性质的自建房存在违法建设、改变主体结构以及改变使用功能且功能设施未完善的,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记者 薄云峰)

标签: 江苏自建房 建筑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 自建房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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