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家单位可回收处置超标电动车电池 800多家销售门店“以旧换新”
发布日期: 2021-09-03 10:32:22 来源: 北京青年报

北京悬挂临时标识(橙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3年过渡期将于今年10月31日期满,之后此类车辆不得再上路行驶。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除了在门店“以旧换新”外,市民还可以到全市13家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超标电动车电池。

昨日,北青报记者在石景山区远洋山水南区看到,小区充电棚内停放着不少新电动车以及悬挂临时牌照的电动车,这个充电棚可供10辆电动自动车同时充电。据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一大队副大队长杨振毅介绍,全市已经有很多小区配套建设了电动车充电车棚,市民在此充电可享受优惠电价。以石景山区为例,目前该区已建设232个电动自动车棚,今年还将再建150个电动自行车棚,供居民充电。

眼下超标电动车已到了临近期限,不少市民担心超标电动车的电池处理问题。对此,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干部曾小兰介绍,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淘汰的废铅蓄电池俗称铅酸电池,这类电池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需要特别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应将废铅蓄电池通过专门渠道交给专业机构进行收集处置。其中,电动自行车及铅蓄电池的销售、维修门店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应当交给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电动自行车的废铅蓄电池:一是在销售及维修门店购买或维修时通过“以旧换新”等模式进行置换;二是自行交给废铅蓄电池的收集网点;三是投入小区的有害垃圾收集桶。目前,北京市共有13家单位具备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相关企业名单以及相关的收集网点信息可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查询。除了将不用的超标电动车进行回收处置,市民还可以到全市800多家电动车销售门店“以旧换新”,购买新车继续使用。(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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