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解一下城市建设配套费是什么 免缴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22-01-11 16:06:41 来源: 法律快车

城市建设配套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以外的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包括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设和维护,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合并部分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详细说说。

一、收费办法

已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地区,不得再征收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将现行“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合并为“工程定额测定费”,收费标准按照建安工作量的0.4‰-1.4‰收取,西部地区建安工作量较小的城市最高不超过1.5‰。降低政府部门收取的征地管理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建筑合同鉴证费、工程承包合同鉴证费,收费标准均按现行收费标准的70%计收,并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逐项予以重新核定。按照从严控制住房建设收费的原则,改革白蚁防治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等收费项目的计费方式,重新核定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由国家计委、财政部另行制定。整顿规范住房交易服务收费。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房地产评估、委托拆迁服务等经营服务性收费要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收费办法执行。

二、统筹安排使用

配套费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建主管部门负责收取。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按规定缴清配套费。配套费由市政府统一、专项用于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建设与维护,其中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公共交通、燃气、集中供热等。

三、免缴配套费的建设项目

免缴配套费的建设项目有:部队营房及军事设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住院用房,公办学校及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教学用房和学生集体宿舍;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监狱和劳改、劳教用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解危解困房等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住房建设项目等等。

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具体实施单位各地不一致,如建设局,开发区,财政局,农村乡镇等等)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一项费用,一般按新建,扩建,改建的面积作为征收基数,每平方的价格各地不同。同时,一般规定可以减免的建设项目,有些项目能否减免不明确,可以提出申请经过审批可能减免。以上就是小编收集的所有资料,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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