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解决农贸市场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 科学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发布日期: 2021-07-30 16:09:33 来源: 中国食品报

7月30日,2021年宁波市文明城市创建农贸市场及周边专项整治行动暨《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实施宣传活动在江北区广厦菜市场举行。

今年是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的收官之年。据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落实“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要求,着重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期通过集中攻坚的方式,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及周边文明创建水平提升,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据悉,行动内容涵盖文明氛围、文明服务、文明秩序、公共安全等4个方面,包括农贸市场无乱扔杂物、无占道经营、无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从业人员文明规范服务,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及时,周边车辆有序规范停放,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等30项具体要求。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部门分别牵头承担农贸市场内部和周边的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宁波市各地已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的全方位排查,并将紧扣排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采取“一场一策”方式实施,科学引导规范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是手段,建立长效机制才是目的。”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8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菜市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有力推动农贸市场及周边管理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转变。《条例》明确了菜市场建设管理应遵循的四项原则(即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和三性定位(进一步增强菜市场的民生性、公益性、社会性功能),强化了菜市场专项规划的编制要求和实施刚性,规范了菜市场主建筑和基础配套设施“四同步”(即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建设要求和建设标准,厘清了菜市场举办者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行政监管职能,创设了具有宁波特色的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如:针对螃蟹捆扎过度包装的问题,《条例》规定水产等捆扎物的重量、材料等未按照国家、省、市标准执行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江北区广厦菜市场原基础设施简陋,交易环境相对“脏、乱、差”,通过改造提升,不仅改善了雨污分流、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及市场内外环境,还将信息化集成系统引入了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当中,包括利用电子智慧秤和摊位显示屏,实现电子亮照、经营户信用公示、商品明码标价及其来源公示,推进移动支付,逐步实现线上交易;在特殊商品经营区域及场内主通道周边实行智慧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传相关信息,做到立整立改;安装智慧门禁系统,实现对进入场区人员测温、查码及人流信息分析等,由省二星级文明规范市场上升为省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并获评省放心农贸市场、省第一批五化农贸市场、市第一批精品示范农贸市场。

同时,为配合整治行动和《条例》实施,宁波市还将持续开展以“文明菜场 你我同行”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包括《条例》知识问答、“理想型”菜市场海选等。此外,作为《条例》配套规定,宁波市地方标准《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已于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在8月正式公布。

(李军华 陈莹 叶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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